組織架構
- 行政部門:
設有正副會長,下分社務部、活動部、公關部、文書部、器材部、財務部及資訊攝影部等七大部門。
- 立法部門(學生議會):
設有正副議長、下分秘書處、學務暨教務委員會、綜合業務委員會、經審暨總務委員會、法規委員會、紀律委員會等六大部門。
- 本會下設有「學生會費經費審核委員會」、「社團評鑑委員會」及「選舉事務委員會」。
選舉機制
正副會長及學生議會議員採二合一選舉,以民主方式進行全校普選,藉此維護學生權益,培養同學以民主自治之精神。101年度正副會長投票率為24%,學生議會代表選舉投票率26.6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