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柱監獄 4.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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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頭灣道99號
Stanley,
Hong Kong

About 赤柱監獄

赤柱監獄 赤柱監獄 is a well known place listed as Law Enforcement in Stanley 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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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tails

赤柱監獄(Stanley Prison)前稱香港監獄(Hong Kong Prison),位於香港香港島南區赤柱東頭灣道99號,於1937年1月啟用,為香港最高度設防的監獄,由懲教署管理,囚禁被判終身監禁或較長刑期的男性囚犯及還押犯人,收容額為1,511名。歷史香港總督金文泰在1925年到任後,銳意對香港監獄進行改革,將不同類別的囚犯分開囚禁,囚犯人數目不斷增加,域多利監獄與荔枝角監獄已不敷應付,港府逐斥資逾百萬元,在赤柱興建大型綜合監獄,計劃將所有囚犯分類囚禁於新監獄內,並關閉域多利監獄和荔枝角監獄。赤柱監獄以兩年半時間興建,在1937年1月建成,最初名稱為香港監獄。赤柱監獄啟用時,已定位為高度設防監獄,共設1559間獨立囚室,還有一所57個病床、6間隔離病房和2間裝有墊料病房的監獄醫院,另有有印刷等工場、廚房、職員宿舍等,配套設備相當完善。不過,政府由域多利監獄和荔枝角監獄轉移囚犯至赤柱監獄後,赤柱監獄的收容額已達2215人,嚴重超出收容額,最終導致港府在1939年重開部分已關閉的域多利監獄,羈押候審犯人和等候上庭的疑犯,以紓緩過度擠迫的情況。香港日治時期,2000名有敵性國民、港英官員,被日軍拘困在赤柱監獄守衞宿舍、聖士提反書院等地,統稱赤柱拘留營,但監獄本身並非拘留營的一部分。1950年代,當時的監獄署開始投入資源,發展囚犯的工業生產項目,為長期監禁的囚犯提供有系統的生產工作,初期赤柱監獄的工業生產項目包括裁縫、木工和製造木櫃、皮鞋、竹籃、掃帚、郵袋等。到1950年代後期,赤柱監獄大規模擴建工標誌製作工場,工業生產愈見規模,成為日後其他監獄的重要政策,亦影響日後監獄選址和建造模式。1973年赤柱監獄發生騷亂,監獄署對囚犯工作模式作檢討,認為合理的工作安排,有效減少囚犯無聊生事,在1978年正式成立工業組,有計劃安排囚犯工作。1998年起,懲教署展開「赤柱監獄區重建計畫」,先後於1998年及1999年建成東頭懲教所附翼及白沙灣懲教所,以騰出空間在赤柱監獄新建一座甲類囚犯大樓。2008年政府展開工程的第二期,興建一所囚室連貫樓。死刑自赤柱監獄於1937年建成後,香港的死刑全部轉在赤柱監獄H座內進行,以絞刑處決。死囚在行刑前,會被囚禁在稱為「死囚倉」的6間牢房內。按照英國慣例,死刑會在判罪後第3個星期日後的星期二至星期五,早上8時許執行,而1957年起,一般在早上6時至7時30分進行,以免在日間引起其他囚犯恐慌。行刑前一周及前一天,獄方會兩度在監獄監督現場監察下,預先測試絞刑架,以測試問吊繩索的承重力,由於刑具的活板門,開合時會發出巨響,政府在1951年購置膠墊以減噪音。